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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2-27

  填表单位:武冈市国土资源局 

  事项名称 

  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审查 

  事项类别 

  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受理机构 

  武冈市政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 

  决定机构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办理条件 

  一、农用地转用应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用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具有年度用地计划指标; 

  4、耕地补充方案落实; 

  5、用地面积准确、地类属实; 

  6、建设项目经正式批准; 

  7、规划、设计、林业、环保等手续齐全。 

  二、土地征收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用地面积准确、地类属实、权属无争议; 

  2、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符合当地法定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安置方案可行,安置措施落实; 

  3、建设项目经正式批准;规划、设计、林业、环保等手续齐全。 

  许可数量:符合建设用地定额指标确定的用地数量要求 

    

  申请材料 

  1、申请用地报告 

  2、预审报告书 

  3、发改部门立项批复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初步设计批准文件或其他设计批准文件; 

  5、规划用地总平面布置图; 

  6、劳动保障部门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落实情况的说明; 

  7、环保部门意见; 

  8、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2份原件) 

  9、拟征地听证资料或拟征地公告回执 

  10、林业部门意见(占林地的) 

  11、未压覆重要矿床证明材料(圈外) 

  1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圈外) 

  办理程序 

  1、受理。 

  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报资料并一次性告知相关事项——1个工作日 

  2、审查。规划用地股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内容合法性、真实性审查,需要补正资料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组织拟定“一书四方案”,整理报批资料——11个工作日 

  3、分管领导审核——2个工作日 

  4、上报邵阳市、省厅审批。 

  办理期限 

  15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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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检查 

  武冈市人民政府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电话:12342) 

  咨询渠道 

  0739-4256146 

  责任追究 

  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九章执行 

  办公时间及地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地址:武冈市政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 

  在线申报 

  正在建设中 

  状态查询 

  正在建设中 

  单位初审意见: 

    

  法制办初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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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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