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单位:武冈市国土资源局 |
事项名称 | 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审查 |
事项类别 | 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
办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
受理机构 | 武冈市政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 |
决定机构 |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
办理条件 | 一、农用地转用应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用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具有年度用地计划指标; 4、耕地补充方案落实; 5、用地面积准确、地类属实; 6、建设项目经正式批准; 7、规划、设计、林业、环保等手续齐全。 二、土地征收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用地面积准确、地类属实、权属无争议; 2、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符合当地法定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安置方案可行,安置措施落实; 3、建设项目经正式批准;规划、设计、林业、环保等手续齐全。 许可数量:符合建设用地定额指标确定的用地数量要求 |
申请材料 | 1、申请用地报告 2、预审报告书 3、发改部门立项批复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初步设计批准文件或其他设计批准文件; 5、规划用地总平面布置图; 6、劳动保障部门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落实情况的说明; 7、环保部门意见; 8、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2份原件) 9、拟征地听证资料或拟征地公告回执 10、林业部门意见(占林地的) 11、未压覆重要矿床证明材料(圈外) 1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圈外) |
办理程序 | 1、受理。 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报资料并一次性告知相关事项——1个工作日 2、审查。规划用地股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内容合法性、真实性审查,需要补正资料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组织拟定“一书四方案”,整理报批资料——11个工作日 3、分管领导审核——2个工作日 4、上报邵阳市、省厅审批。 |
办理期限 | 15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 |
表格下载 | |
监督检查 | 武冈市人民政府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电话:12342) |
咨询渠道 | 0739-4256146 |
责任追究 | 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九章执行 |
办公时间及地址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地址:武冈市政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 |
在线申报 | 正在建设中 |
状态查询 | 正在建设中 |
单位初审意见: | 法制办初审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