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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9-06
 第一部分  武冈市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承担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市国土资源规划和战略,开展全市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提出全市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全市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国土资源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的政策。推进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健全征地拆迁裁决机制。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组织编制市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和地质遗迹保护等其他有关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5、承担全市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实施土地用途管制,负责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对土地开发进行监督、检查、验收,承担报市以上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6、承担准确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组织实施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全市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登记、土地统计、动态监测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7、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和土地储备的责任。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土地储备、土地开发种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协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承担市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

8、承担规范土地、矿业权和测绘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统一管理全市测绘市场,规范测绘市场行为,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9、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登记、审批、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10、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指导全市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监督地方地质勘查项目和重大地质勘查专项实施,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指导、协调、监管全市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

11、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负责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地质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监督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12、承捏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应急处置,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3、依法依规征收土地、矿产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宏观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依法依规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指导、监督全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草案编制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14、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市测绘工作。组织并管理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全市性或重大测绘项目、重大测绘科技项目。依法审查测绘单位的等级资质,管理测绘任务登记;依法审查对外提供属于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和外国组织、个人来武测绘的事项;依法管理地图编制工作,审查向社会出版、展示的地图,管理并审核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管理全市的国家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指导监督各类测绘成果的管理和测量标志的保护。

15、管理市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根据授权审核发布本市重要地理信息数据,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武冈市行政区界线标准样图,组织指导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

16、指导监督全市房屋、林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

17、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6年我局部门决算单位有:

1、国土资源局机关本级:机关本级内设10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财务审计股、法规信访股、用地股(规划股)、耕地保护股、不动产登记股(地籍测绘管理股)、地产管理股、矿产管理股、地质环境股

2、二级决算单位

各乡镇国土资源所18个(含街道办事处国土资源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含4个执法监察中队)、矿产资源管理所、土地整治局、房屋和土地征收办公室、武冈市土地储备中心、国土资源信息中心、档案室、不动产登记中心

3、人员组成:2016年末,我单位共有编制190人,其中行政编制18个,比上年17增加1个,事业编制172个,比上年171增加1个,上年填报错误现予以更正。年末实有人数370人,其中在职人员337人,比上年306人增加31人,退休人员33人,比上年31人增加2人。(不包含勘测院、交易中心、不动产登记服务所、乡镇不动产登记服务所4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武冈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武冈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武冈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局2016年度年初结转结余11325.96万元,收入决算为49941.52万元,其中:本级财政拨款46982.81万元,其他收入2958.71万元(征地拆迁项目1748.15万元、土地储备项目1075.77万元、物价调节基金15.82万元、国土资源所原银行账户存款利息收入0.014万元、查阅国土资源档案收入0.3万元、测绘费5.39万元、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拨入征拆等工作经费113.27万元)。支出决算为43722.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50.14万元,项目支出41731.98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合计17545.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95.42万元,用于发放2016年津补贴、绩效工资补发部分及年终绩效考核奖等支出。项目支出结转结余17349.93万元,包括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786.04万元,属于教育新城、师大附中等项目征拆工作支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6万元;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250.27万元,属于征地和拆迁专项工作支出;土地出让业务支出300.08万元,待付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工作已签订的合同价款等专项支出;农田水利9991.05万元,属于2016年度四个综合改革试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正在实施的专项支出;国土整治2333.01万元,属于省级、本级正在实施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专项支出;地质灾害防治266.3万元,属于2015年第二批地灾综合防治体系、2015年第四批地灾综合防治体系、文坪镇井东翼七矿“矿山复绿”、文坪井田西翼四矿“矿山复绿”等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正在实施的项目专项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3.33万元、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303.85万元,属于“一乡一所” 建设、打非拆违、矿山专项整治、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耕地开发、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等专项工作,正在结算和工程审计当中待支出。

2015年度收入决算33803.44万元,支出决算33803.44万元。

2016年2015年收入决算增加13179.37万元,比2015年支出决算增加13179.37万元。主要原因2015年决算单位为局机关本级,2016年决算单位为武冈市国土资源局系统内所有财政拨款单位共30个,比2015年决算单位增加29个;二是2016年全系统决算人数比2015年增加决算人数31人,增加人员为2016年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接收的复退军4人、成立不动产登记中心增加的人员4人等

二、关于武冈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我局2016年度收入决算为49941.52万元,其中:本级财政拨款46982.81万元,占收入的94.07%,其他收入2958.71万元,占收入的5.93%。

三、关于武冈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局2016年度支出决算为43722.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50.14万元,占支出的5.38%,项目支出41371.98万元,占支出的94.62%。

四、关于武冈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927.46万元政府基金性收入财政拨款为27055.34万元,年初结转结余1924.16万元(属征地拆迁、土地开发整理、耕地开发等未完工项目专项资金)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334.25万元,政府基金性收入财政拨款支出为27429.1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550.34万元

我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264.61万元,政府基金性收入财政拨款为21538.82万元;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64.61万元,政府基金性收入财政拨款支出为21538.82万元。

五、关于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264.61万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334.25万元,比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多1069.6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结构为:工资福利支出1495.26万元,占支出的11.21%;商品和服务支出993.56万元,占支出的7.4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51.31万元,占支出的3.38%;其他资本性支出10394.12万元,占支出的77.9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年终决算2350.1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年初预算1874.64万元。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和预算比较:工资福利支出决算1495.26万元,年初预算144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93.56万元,年初预算801.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51.31万元,年初预算263.91万元。

决算比预算增加247.09万元,增加预算经费的原因一是新增不动产登记中心和档案室两个二级机构,二是因为新增退伍军人,三是因为系统工作人员工资普调以及晋级新薪。

六、关于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如下:工资福利支出1495.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7.49%;商品和服务支出389.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58%;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30.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93%。

七、关于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总额及与年初预算比较

2016“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02.97万元,比预算减少11.65万元,降低10.16%。分项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0.82万,和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22.15万元,比预算减少11.55万元,降低34.27%,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切实规范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活动,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实行预算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接待标准等。

2、“三公”经费总额及与上年决算比较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02.97万元,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4.27万元,比上年增加7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72.72,公务接待费增加5.99万元。增加原因一是因为2015年决算单位为局机关本级,根据局机关账套填报,填报了局机关2台车辆运行经费2016年决算单位为武冈市国土资源局所有财政拨款单位,将整个国土系统账套合并上报,共17台车运行经费;二是因为2015年决算单位为局机关本级,2016年决算单位为国土局所有财政拨款单位,决算支出更全面、更完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因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切实规范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活动,2016年我局因公出国(境)人员为0人,支出费用0万元;2016年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8173万元,按系统17辆车计算,平均每辆车运行维护费只有4.75万元,其中大多数车辆运行多年。公务接待费22.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批次628次,接待人数1928人。

 八、关于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如下(所有收入支出都属项目收入支出):项目支出年初结转和结余1924.15万元,本年收入27055.34万元,本年支出27429.1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550.34万元,属于征地拆迁、国土整治、地质灾害防治、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矿山专项整治、耕地开发、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等专项工作的待结算资金,竣工工程正在审计中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9.52万元,比2015年增加270.75 万元,增加69.5 %。主要原因是2015年决算单位仅为局机关本级,2016年决算单位除局机关本级外,还有各乡镇国土资源所、矿产资源所、土地储备中心等二级决算单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1.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2.1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9.2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12月31日,本系统共有车辆1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 辆、一般执法用车12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016年,根据局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收支管理,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在确保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的正常开支基础上,保证重点支出,压缩一切消费性支出,尤其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对各国土资源所等二级单位实行零招待,“三公”经费控制良好。

2、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本年部门预算未进行预算相关事项的调整;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三公”经费总体控制较好,未超本年预算和上年决算支出。

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仍需进一步强化。

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了盘点、粘贴条码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较好。

2016年,我局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厉行节约、勤俭办事,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的预算执行任务。

十、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016年决算表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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