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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加强扩界煤矿地质勘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4-20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文件
湘国土资发〔2016〕47号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加强扩界煤矿地质勘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近年来,为支持全省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省国土资源厅按照省人民政府和省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领导小组的有关规定,采用简易程序办理了一批保留煤矿采矿权扩界(含整合扩界,下同)工作。在办证过程中,发现部分煤矿扩界尽管已经规划批复,但存在扩界区域地质工作程度不够的问题。有的达不到详查程度,有的甚至未开展过系统的勘查工作。为确保相关煤矿在采矿许可证到期后能顺利办理采矿登记手续,根据省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领导小组关于“未达到地质工作程度的煤矿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及时补做地质工作,达到有关要求”的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促相关煤矿补做地质勘查工作。各市州国土资源局要组织相关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对所有扩界煤矿(包括已办理和尚未办理采矿登记两种情形)进行排查,核对扩界区域(整合矿山为参与整合的各采矿权原矿区范围和连接地带以外的其他另行扩界的区域)地质工作程度是否达到详查以上。对未达到详查的,要督促矿山企业抓紧补做地勘工作,在按简易程序办证后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2年)内完成生产勘探、储量核实报告编制和评审备案工作。各地排查结果以市州为单位汇总,于11月15日前报省国土资源厅。
二、严格相关报告(方案)评审。凡扩界煤矿扩界区域地质工作达不到详查的,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等不得通过评审,厅相关处室和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要严格把关。
三、严格采矿登记办理。相关煤矿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未按要求完成扩界区域地质勘查工作的,省国土资源厅将不再办理延续登记。采矿权人需继续开办煤矿的,应该在申请延续登记的同时,按照《湖南省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16年4月27日)的要求,申请放弃扩界,并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向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办理矿区范围变更登记。
四、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各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要及时将本通知送达所有扩界煤矿企业,广泛宣传、积极引导,让相关煤矿企业及时知晓掌握文件精神,按要求开展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邵辉 0731-89991135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2016年10月28日


抄送: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6年10月31日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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